| 1
保健食品的定义保健食品或功能性食品,广义而言,是指组成人们通常所吃的膳食以外的一些非传统食品或其成分。消费者希望通过食用这些保健食品来增强体质,改善机体生理功能,乃至预防疾病。关于保健食品的定义至今国际上尚无统一的说法,而且由于东西方文化背景的不同,对保健食品的概念也不尽相同。我国卫生部1996年3?5日颁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中第二条规定,"本方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而美国至今尚无关于保健食品或功能性食品的官方定义,就其含义而言,所包括的范围很广,既涉及人们所熟悉的营养素(如维生素、矿物质、氨基酸等),又包括草药或其他植物中的非营养素成分。因此,人们在美国的保健食品商店中常可看到一些将营养素和草药成分合在一起的产品。如在一个包装中有5个不同的胶囊,分别为维生素、b-胡萝卜素、大蒜油、银杏叶提取物和人参提取物。
2 美国的膳食补充物健康与教育法(1994)美国没有颁布关于保健食品或功能性食品管理的专项法律或法规。所有的食品都按照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来管理。该法规定一般食品及成分均不得申称有特殊功能;当然有些保健功能在具有充分科学证据和经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批准后是可以在标签上标示的,如叶酸可预防新生儿的神经管畸形,钙可预防骨质疏松症,但不允许申称有诊断或治疗疾病的功效。为了明确对越来越多的功能性食品的开发、生产和经营的管理政策,美国国会于1994年10月25日通过一项《膳食补充物健康与教育法》。
3 中国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在1995年10 月30日正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颁布以前,保健食品没有纳入法制管理,试行的《食品卫生法》只规定"食品不得加入药物",卫生部颁布的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不允许申称有功能作用。但实际上,我国市场上保健食品品种繁多,申称的功能五花八门,产品质量良莠不齐,消费者难以选择适合于自已身体需要的合格、对路产品。为了扭转这种失控局面,正式的《食品卫生法》明确规定"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其产品及说明书必须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以及"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有害于人体健康,其产品说明书内容必须真实,该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说明书相一致,不得有虚假"。
4
如何区分保健食品和药品在原则上,似乎保健食品和药品并不难区分。因为保健食品只是具有保健功能,而不能取代药品用于疾病的治疗。例如,任何一种抗生素都不会被误认为是保健食品,速溶茶或大蒜粉也不会被认为是药品。然而,如果根据中国医学中药食同源和药食同用的理论,再加上当今不少保健食品中都以中药为主要成分,两者就不容易区分了。特别是某些中药确有调整机体功能和预防疾病的作用,如果加工成口服液的形式就难以判断其应该是食品还是药品。因此,从科学技术方面来看,保健食品和药品(特别是以中药为主的健字号药)的分界线是难以划定的。然而,从政府的行政管理角度来看,又必须将食品和药品分开。因此,我国分别颁布了保健食品和药品的管理办法,有不同的要求。其他各国也是如此。
翻译语种
翻译领域
| 作为专业翻译公司,创想世纪公司提供的翻译服务涵盖了大部分专业领域,法律专业翻译、机械专业翻译、计算机专业翻译等,以下是我们的翻译专业领域: |
|
|
|